河南省作家協會成立于1980年5月,原稱中國作家協會河南分會,1991年改為河南省作家協會。
河南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省作家組成的全省性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其宗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文藝民主,團結和組織全省作家致力于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奮斗。河南省作家協會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政府法規、法令的前提下,按自身的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在工作和活動中堅持“團結、服務、引導、繁榮”的原則。
其主要任務是:組織作家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組織文學評獎,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創作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進行文學理論研究,組織開展健康說理的文學評論和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發現和培養全省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促進我省文學事業的發展;推進我省文學界與省內外和國內外的文學交流;反映作家的意見和要求,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等。
河南省作家協會加入中國作家協會和河南省文聯,為其團體會員?,F有會員4746人,其中318人為中國作家協會會員。
為加強學術研討和交流活動,河南省作協設有河南省詩歌學會、河南省散文學會、河南省小說學會、河南省報告文學學會、河南省兒童文學學會、河南省雜文學會、河南省散文詩學會、河南省小小說學會等8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各文學門類的學術交流和研討活動及有關方面的組織聯絡活動。
名譽主席、顧問成員名單(2015):
名譽主席:李佩甫
顧 問:(按姓氏筆劃排列)
馬新朝 王 鋼(女) 王遂河(行者)
李天岑 楊東明 鄭彥英
主席、副主席 、秘書長
主 席: 邵麗(女)
副主席:(按姓氏筆劃排列)
馬素芳(魚禾、女) 王劍冰 馮 杰
劉先琴 孫 郁(墨白) 李巧艷(喬葉、女)
楊曉敏 何 弘 張鮮明
南飛雁 韓 達 廖華歌
秘書長:李巧艷
理事會理事
衛紹生 馬素芳(魚禾)王小朋 王安琪 王劍冰
王相勤 王猛仁 王斯平 鄧萬鵬 田 君
申 劍 馮 杰 司玉亮(安慶)任崇喜 劉先琴
劉宏志 劉峰暉 劉海燕 劉康健 孫 郁(墨白)
孫希彬 孫新華 楊 凡 楊 莉(碎碎)楊長春
楊炳麟 楊曉敏 李巧艷(喬葉)李偉昉 李紹文
李俊濤 李 嘯 李靜宜 肖定麗 吳元成
何 弘 凍鳳秋 沈 靖 宋云奇 張延文
張曉林 張艷庭 張愛萍(萍子) 張愛敏 張富領
張鮮明 陳 貞 陳四化 陳玉嶺 陳宏偉
陳鐵軍 邵 麗 鄭旺盛 孟煥軍 南飛雁
趙 瑜 趙大河 趙文輝 趙克紅 徐慧根
奚同發 郭愛軍 高金光 唐興順 黃玉華(扶桑)
韓 達 韓 明 韓向陽 葛一敏 葛道吉
程韜光 傅愛毛 廖華歌 樊 城 戴文杰
河南省作家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河南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作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文學界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建設文化強省的重要力量。河南省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河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河南省作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中國精神,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廣泛團結和組織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繼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學習借鑒世界優秀文化成果,古為今用、洋為中用、開拓創新、融會貫通,推動創作更多無愧于民族和時代的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優秀作品。發揚學術民主、藝術民主,營造開展文學批評的良好氛圍。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學事業,為建設文化強省,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照本會章程開展活動。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組織作家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堅持“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原則,加強作家隊伍建設、思想作風建設和業務道德建設,培養造就一支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優良、熱愛祖國和人民的文學隊伍,推動我省文學事業大發展,大繁榮;
第五條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六條 鼓勵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開展創作活動;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學習和借鑒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人民。
第七條 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的成長,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
第八條 對我省各省轄市作協、直管縣(市)作協、文學專業學會、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的職責。完成中國作家協會與河南省文聯委托和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九條 辦好本會刊物和網站,及時反映我省文學現狀、成果以及本會和所屬各團體會員的工作,加強信息交流。
第十條 堅持面向基層、服務社會,廣泛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努力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一條 積極開展對外文學交流,增進同省際及港澳地區、臺灣和國際文學組織、作家的聯系、交流和友誼,為加強文化強省建設做出貢獻。
第十二條 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并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
第十三條 組織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積極舉辦有利于繁榮文學創作的各種活動,為發揮作家的聰明才智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第十四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倡導會員自律,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五條 河南省作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六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理論評論、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的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團體會員、省直機關、大專院校推薦或個人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主席團征求申請人所在地區或系統團體會員的意見,由本會主席團會議審議批準,即為個人會員。
第十七條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作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全省性的產業文聯所屬的文學協會,凡贊成本會章程,有相當數量的本會會員和健全的辦事機構者,向本會提出申請并經河南省作家協會主席團審議批準,即可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八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托的工作,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等權利。
第十九條 團體會員接受本會的委托,負責代為聯系本會在該地或該系統的個人會員。
第二十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要求退會時,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
第二十一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有嚴重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經本會主席團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 組 織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河南省作家協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河南省作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單位或相關單位推舉產生。各團體會員單位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同時作為代表該團體會員單位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單位的理事,如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負責人,其理事資格由所在團體推舉另一位負責人接任,報本會主席團審議通過。
第二十四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
在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秘書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駐會副主席召集,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七條 主席團成員和理事會理事、協會會員,有對本會建設、發展和社會公益事業參與、奉獻的責任和義務,會員要積極參加文藝志愿服務活動,理事及主席團成員每年至少參加兩次文藝志愿服務活動,并納入記錄。
第二十八條 本會設立名譽主席、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擔任榮譽職務者不再兼任理事。
第二十九條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或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按照規定程序,予以罷免、撤換或調整。
第五章 經 費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國家財政撥款、會員會費、社會各界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一條 本會財務收支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結合本協會實際情況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并接受審計機關和主管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經費、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河南省作家協會簡稱河南作協。本會的英文名稱是HENAN PROVINCE WRITERS ASSOCIATION;會址設在鄭州。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本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于本會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于河南省作家協會。
2月份,參加由河南省委宣傳部、河南省文聯等舉辦的“百花回報沃土——2015年河南省藝術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化進萬家主題實踐活動”。
6月份,會同省報告文學學會組織“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學習孟瑞鵬先進事跡采訪活動,參觀了孟瑞鵬先進事跡展覽館,并同校領導、孟瑞鵬的輔導員和同學座談交流。
8月份,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會同省文聯、省詩歌學會舉辦楹聯詩詞征集活動。
9月份,在長垣舉行“結對子、種文化”活動啟動儀式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詩歌朗誦會。省文聯副主席邵麗,省作協副主席兼秘書長喬葉,著名詩人王綬青、張鮮明、高旭旺、萍子、吳元成、青青,作家馮杰,朗誦家于同云、李雅娟等出席活動。
11月份,會同省文學院舉辦“中國夢”主題文學創作采風活動。
11月份,會同省文學院、省文藝評論家協會舉辦2015年河南省文學創作與文藝評論研修班。
李佩甫以長篇小說《生命冊》獲第九屆茅盾文學獎,實現河南本土作家茅獎零的突破,為我省文學界贏得了極高榮譽,為繁榮發展我省文學事業做出了很大貢獻。邵麗的《第四十圈》獲《小說月報》第十六屆百花獎中篇小說獎,喬葉的《鱸魚的理由》獲得山東作協“時代文學獎”。 王安琪的《雞蛋的聲音》獲得“蔡文姬文學獎”。
11月26日至27日,省作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在鄭州舉行。全省老中青三代作家代表歡聚一堂,回顧河南文學事業發展歷程,共商我省文藝事業發展大計。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吉狄馬加,省委常委、宣傳部長趙素萍,省政府副秘書長萬旭,省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王耀,省文聯黨組書記吳長忠,省文聯主席楊杰等領導出席會議。大會通過了省作協第五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修改通過了新的章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領導機構。邵麗當選省作協主席,馬素芳(魚禾)、王劍冰、馮杰、劉先琴、孫郁(墨白)、李巧艷(喬葉)、楊曉敏、何弘、張鮮明、南飛雁、韓達、廖華歌當選省作協副主席。會上還宣布了省委省政府關于表彰獎勵李佩甫同志的決定,授予第九屆茅盾文學獎得主李佩甫“河南省文學創作杰出貢獻獎”,趙素萍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李佩甫頒發獎勵金 50 萬元。